新京報快訊(記者 許路陽)今天上午,浙江和上海同時公佈各自的高考改革試點方案。根據《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,浙江今年將啟動職業技能考試,2015年10月起,開始實施選考科目多次考試,2016年10月,開始實施外語科目多次考試,2017年,全面實施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。
  選考科目,指的是考生根據本人興趣特長和擬報考學校及專業的要求,從思想政治、歷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、技術(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)等7門設有加試題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中,選擇3門,作為高考選考科目。
  這意味著,浙江考生的選考科目範圍比上海試點多了一門“技術”。
  浙江《方案》指出,改革後的高考總成績滿分為750分,比上海高出90分。其中,語文、數學、外語每門滿分150分,選考科目按等級賦分,每門滿分100分,以高中學考成績合格為賦分前提,根據事先公佈的比例確定等級,每個等級分差為3分,起點賦分40分。
  語文、數學成績當次有效,外語和選考科目成績2年有效。
  語文、數學考試於每年6月進行。外語每年安排2次考試,1次在6月與語文、數學同期進行,考試對象限於當年高考考生;1次在10月與選考科目同期進行。
  選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試,分別在4月和10月進行。外語和選考科目考生每科可報考2次,選用其中1次成績。而上海《方案》表述是,逐步探索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提供兩次及以上考試機會的可能性,並未明確說明考生每科可報考2次。
  對於考生的選考科目成績,普通高校在錄取時,浙江要求,要分專業類或專業確定選考科目範圍,但至多不超過3門,併在招生2年前向社會公佈。考生選考科目只需1門在高校選考科目範圍之內,就能報考該專業(類)。高校沒有確定選考科目範圍的,考生在報考時無科目限制。
  而考生志願也將由“專業+學校”組成,錄取不分批次,實行專業平行投檔。填報志願與投檔按考生成績分段進行。此外,普通高校可對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提出要求,作為錄取參考。
  針對浙江省自2011年開始探索的“三位一體”招生(即高校依據考生統一高考、高中學考和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按比例合成綜合成績擇優錄取),浙江《方案》要求,高考成績占比原則上不低於綜合成績的50%。
(原標題:浙江高考改革:選考科目有“技術”一科)
(編輯:SN11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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